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新时代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与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及婚姻家事审判工作质效,推进涉诉困境未成年人帮扶工作,近日,兴庆法院正式制定出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责任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旨在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我院强化家庭教育指导责任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操作规范与工作要求。
《实施细则》共分四部分、六章、四十二条,结构严谨、内容翔实。第一部分为“总则”,从宏观层面确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基本原则与一般规范。第二部分采用“列举+兜底”条款,精准界定家庭教育缺失或失当的具体表现,并系统规范启动、实施、回访等程序环节。同时,针对“明显失当”“一般失当”“轻微失当”三类情形,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干预指导,增强了实务操作的精准性与针对性。第三部分围绕协同联动与组织保障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各方职责与运行机制。第四部分“附则”,就本细则与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本院内部规定的衔接适用及施行时间予以清晰界定。
下一步,兴庆法院将持续深化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发展机制建设,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从“司法末端干预”向“社会前端预防”延伸,不断探索更加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指导方式与保护路径,切实以司法温情守护万家灯火,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
撰稿:刘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