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中心区,管辖银川市兴庆区2乡2镇11个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830平方公里,人口约100万。位于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25号,审判大楼规划面积13333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13660平方米。法院办公大楼于2006年建成被投入使用,由主体大楼和两个侧楼组成,1至4层为审判法庭区域,主要用于立案、开庭等,5至13层为办公区域。兴庆区人民法院目前实有干警356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194人,事业编工勤人员7人,聘用制干警155人。干警平均年龄39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5.8%。法院队伍呈年轻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特点。
近年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全区率先开展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构建了家事审判改革的兴庆模式。近五年年均受理案件3万余件,一线法官年均审结案件400余件。受理案数年均上升16.84%,法官人均收案数年均上升19.39%。
主要职能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银川市兴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的由本院管辖的和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二) 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三) 依法审理院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再审和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四)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五)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 做好法院思想政治、组织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及法院各类聘用人员。
(七)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接待处理当事人来信、来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 负责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本院各项审判工作;完成银川市兴庆区党委、人大及上级法院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九) 做好各项审判信息、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做好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
(十) 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机构设置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2个(不含派出法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少年家事审判庭、执行局、速裁审判庭、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法庭2个:大新法庭、月牙湖法庭。巡回法庭2个:交通事故第一巡回法庭、交通事故第二巡回法庭。
获得荣誉
近年来,兴庆区法院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繁简分流机制建设示范法院、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40余项国家级、自治区级荣誉称号。
通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25号
邮 编:750001
联系电话:0951-517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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