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兴庆区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媒体聚焦
加油机被撞索赔三十万 法官巧断“天价”停运损失

  

兴庆法院交通事故第二巡回法庭受理案件后,针对加油机设备损失部分,首先联系生产厂商确认该设备已不具备维修可能,随即迅速组织当事人共同选定鉴定机构,对涉案加油机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最终确定其价值为4万元。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停运损失与漏油损失的认定上,石油公司主张,停运损失应以加油站全部六台加油机总利润为基础,按停业时间平均分摊计算,初步估算高达百万元;漏油损失则应依据监控显示的漏油时长据实计算漏油量。对此,赵某及其保险公司均表示强烈反对。

承办法官经审理认为,石油公司将单台设备损坏与整体运营损失混为一谈,缺乏合理性。在实际经营中,加油站本就存在设备轮换保养、检修及根据客流情况调整使用的常态,单台加油机的停用并不必然导致整体收入下降。因此,停运损失应以该加油机在事故发生前后的实际营收差额为计算依据。关于漏油损失,加满一箱油通常需2分钟左右,原告仅凭一段5分钟的监控视频即主张漏油损失达2万元,显然与常理不符。

经法官释法析理,三方当事人均认同该公平合理的计算方式。最终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由保险公司赔付石油公司设备损失4万元及漏油损失4000元;侵权司机赵某另行赔偿石油公司停运损失及鉴定费共计9000元。至此,这起涉及“天价索赔”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撰稿:厚小瑾

来源: 责任编辑:
☆ 兴庆区人民法院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兴庆区人民法院”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兴庆区人民法院,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庆区人民法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兴庆区人民法院)”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兴庆区人民法院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