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无酒不成席”,可酒桌上小酌怡情,大饮伤身。过度饮酒造成财产损失,甚至造成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
2016年2月15日大年初八,张某、蔡某某及其它朋友一同到魏某某家拜年,新年聚会,哥们兄弟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张某在席间明显醉意,提出暂停要求,众人一听,好不容易相聚一起,怎能停下,非得喝个天昏地暗,不醉不归。就这样,四五个人喝了五斤多白酒。席后张某被人搀扶着送回家。到了晚上23时,张某出现异常反应,家属拨打120送医,当晚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张某家属将张某死亡告知蔡某、魏某某等人,大家达成口头协议,按照朋友关系远近各自承担部分丧葬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蔡某某答应支付5万元,并出具了一张借条。同年,2月18日,张某家属与蔡某某等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赔偿协议。参与当晚酒席的其它人员陆续按照自己答应的赔偿数额按期给付。但蔡某某一直未履行其协议内容。无奈,张某家属起诉至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法院根据调解协议确定的内容,判令蔡某某支付5万元赔偿款,并支付逾期利息。生效之后,张某家属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执行,张某家属认为大家认可的赔偿数额本就不大,蔡某某还故意拖延,是对死者的不尊重,蔡某某认为答应给5万元是善意举动,并且现在经济拮据,暂时无法给付。执行法官多次调解未果之后,强制拘传蔡某某,为了尽量减少双方矛盾,更加有利于与案件执行,要求蔡某某提供担保,可以按期履行。这样一方面让判决书的履行有保障,一方面让蔡某某能够自动履行。每次蔡某某按期偿还之时,执行法官将双方叫至一起谈心,经过几期履行,双方矛盾逐渐缓解,当蔡某某还至最后一期时,表示以后在能力范围内帮助张某家属,双方在执行法官面前露出微笑。
一位老执行法官讲很多执行案件背后都可能有一个故事,强制执行不仅仅是让其履行生冷的判决内容,更重要的是让双方当事人能够易地而处、彼此体谅,这样就能让一部分强制执行转变为自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