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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人愁白头

  

 

法官充当调停人,被告获延期愿做诚信人

 

本想着靠着跑运输养家糊口,却没想到因为所运货物意外燃烧一下子成了被告,官某在遭受货车烧毁的损失时,还要向原告赔偿9万多元,这巨大的压力几乎让他一夜愁白了头。

事情还要从20132月说起,宫某和宁夏某运输公司签订合同,由宫某运送总价值为9万余元的桶装机油至河南省许昌市某地,运费为2600元,并约定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丢失、损坏、雨淋,运输人应照价赔偿。谁知宫某驾车行驶至连霍高速公路巩义段时,货物发生燃烧并造成毁损。运输公司要求宫某进行赔偿,但宫某一直未予支付,无奈之下,运输公司将宫某诉至我院。

主审法官接案后立即给被告打电话了解情况,宫某称自己也是受害人,在这次事故中不仅新买的车辆被烧毁,还要承担巨额的赔偿,而自己现在什么都没有了,还有一家人需要养活。官某也表示自己正在努力找工作,尽力偿还原告的损失,但现在确实没有这个能力。主审法官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困难,就劝解原告,希望原告在了解官某目前却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形后,能够同意与被告协商出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法。起初原告表示不同意调解,并要求法院尽早判决。后来,经主审法官悉心调解,最终原告放下对立情绪,同意给宫某一年半的时间作为宽限期。听到这一结果,被告宫某留下了感动的泪水,并表示一定诚信做人、努力工作,按约把这笔钱支付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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