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如此父母 孩子何其无辜
“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我自己,好像是多余的……”虽然这只是一句歌词,却真实反映了一起在兴庆区法院审理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
1997年,小阳(化名)不满两岁时父母自愿离婚,双方约定孩子由原告金某抚养,被告杨某仅支付每月一百元抚养费。十几年间孩子一直与金某生活在一起,如今金某以自己经济负担太重且孩子要求和被告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被告杨某接到通知后情绪激动地指责原告,称自己十几年间只见过孩子一面,感情生疏,故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
由于原被告双方都已再婚并都有了小孩,确实存在经济负担较重的情况,加上双方矛盾较大,主审法官多次对当事人进行劝说调解。而当事人冷漠的态度、激烈的言辞,令调解工作毫无进展,于是主审法官决定征求小阳的意见。了解到孩子提出和被告杨某一起生活的意愿或许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主审法官主动换位思考,试想15年中仅见过一面,面对陌生的妈妈、陌生的家庭,孩子能适应吗?而且小阳不久就会面临高考,如此变动会不会影响孩子学习呢?考虑到原告金某提起诉讼主要是迫于生活压力,而被告杨某的拒绝却出于情感的缺乏,较之金钱的压力,感情的冷漠更伤害孩子的心智。鉴于本案情况特殊,法院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出发,最后判决维持现有的抚养关系。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背后,试问家长们是否都为花朵的成长提供了优质的土壤?假如只考虑物质的丰沃而缺乏精神层面的关爱,只考虑自身利益而忽视孩子的健康成长,对孩子的伤害将是无法弥补的。希望家长们都能真正做到一切为孩子考虑、一切从孩子出发、一切以孩子优先,不要以一己之私当做借口,将孩子当做“皮球”踢来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