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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上锁”,释法“开锁”——这起合同纠纷这样化解

  

 

 
 

近日,兴庆法院审结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件。该起案件在承办法官“诉中财产保全”与“判后释法说理”有机衔接下,于判决生效后迎来圆满结局——被告主动全额履行义务,原告当场申请解除保全,纠纷实现一次性、实质性化解。

案件受理之初,承办法官经审慎研判,认为被告的履行意愿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钱”,法官主动向原告释明诉中财产保全的制度优势、申请流程及担保要求,将诉讼风险告知在前、权利保障提示在先。在充分知情、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原告依法提交保全申请。法院迅速审查并作出裁定,及时对被告名下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为后续实质化解纷争夯实了基础。

该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秉持“纠纷一次性解决”的理念,主动将工作延伸至判后环节。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裁判法理,向被告展开精准释法:既明确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定履行义务,又严肃释明拒不履行的失信惩戒后果与强制执行成本,同时客观分析主动履行、及时解封对其个人征信及生产经营的积极影响。经耐心疏导,被告彻底消除侥幸心理,不仅同意履行6万元标的,并表示愿意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希望原告尽快申请解封账户,恢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

为将“履行承诺”迅速转化为“当场兑付”,审判团队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到院开展现场协调。通过核对案款数额、讲解履行与解保衔接流程、引导办理各项手续,各环节无缝对接。最终,被告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原告当场递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从判决生效到款项付清、保全解除,全流程实现“一站式”闭环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通过“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工作机制,将矛盾实质化解关口由执行环节前移至审判环节,有效避免“一案结、多案生”的衍生纠纷。兴庆法院将持续深化该工作机制,推动诉前诉中保全、判后督促履行、立审执协调联动高效贯通,不断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努力让当事人少跑腿、让纠纷早化解,切实维护好每一位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撰稿:郭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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