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8月20日,兴庆法院速裁审判庭法官李静、法官助理龚柳莲受邀走进FM100.6银川交通音乐广播《新闻K吧》直播间,与广大听众共同解读这部被称为“离生活最近”的环境法典。
噪声扰民新界定:不再唯“分贝论”
直播伊始,主持人便抛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场舞高音喇叭、邻居休息日装修电钻等噪声难题。李静法官介绍,过去处理此类投诉,最让居民感到无奈的是“分贝没超标,想管管不了”。法典施行后,这一局面被打破。新法重新定义了“噪声污染”——只要未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事实上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即可构成噪声污染。这意味着,广场舞音响震耳、休息日清晨电钻突袭、深夜犬吠不止等情形,法典均已明确纳入规制范畴,让居民维权有了更直接的法律“底气”。
垃圾分类新规:从“可做可不做”到“法定义务”
直播中,法官助理龚柳莲就垃圾分类的新变化进行了解读。法典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是单位、家庭和个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她强调,执法过程坚持教育优先原则:对于初次、轻微的违规投放行为,以劝导、教育为主;只有对屡劝不改、随意倾倒、情节严重者,才会依法处以罚款。
倡导性条款:虽无罚则,但非空文
直播尾声,主持人就法典中倡导性条款的法律效力提问。李静法官阐释道,法典中的规范分为两类:强制性条款设有明确罚则,是法律不可逾越的底线;而倡导性条款如绿色出行、“光盘行动”、节约用水等,虽无直接罚则,却绝非一纸空谈——它们为政府制定公共交通优化、节水设施普及等配套政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也明确了公民的环保责任不仅在于“不污染”,更在于“主动节约”。强制条款守住底线,倡导条款拉升上限,二者相辅相成,最终形成政府监管有力、企业守法经营、公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法典不在书架,而在生活烟火处。随着法典的生效,环境权益有了更坚实的法律依靠。如遇权益受损,请理性留存证据,依法维权。同时,我们在此真诚倡导:每一位塞上儿女,既是蓝天碧水的受益者,更是家园洁净的守护者。管好自己的举手投足,尊重邻里的生活安宁,让我们共同守好这片塞上家园的清澈、宁静与美好。
撰稿:李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