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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日记丨秉法怀温 筑梦未来

  

 

 

 

塞上初夏,日光清朗。2026年5月6日,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的带队下,我与八位同仁肩负着闽宁协作的使命,跨越山川,奔赴宁夏,开启了一段珍贵的交流学习之旅。

初遇:此心安处是吾乡

飞机落地,迎接我们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同仁们热情的笑容和周全的安排,这是我与这座城最初的温暖交集。在抵达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后,从宿舍里早已备好的生活用品,到院领导见面会上“把这儿当自己家”的质朴话语,再到身边同事们一声声“有什么需要随时说”的日常关照——这份周到与真诚,让千里之外的陌生感迅速消融。短短数日,我便从一名“异乡客”,真正把兴庆法院当作了自己的第二个家。

深耕:情理之间见初心

根据工作安排,我进入少年家事审判庭学习锻炼。这对我而言,既是宝贵的机会,更是全新的挑战。此前,我长期从事民事审判辅助工作,日常面对的多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审理重心在于查明法律事实、梳理法律关系、依法划定责任边界。而少年家事审判,则是一片截然不同的领域——它聚焦婚姻家庭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背后往往交织着复杂的亲情纠葛、代际矛盾和深层情感需求。在这里,裁判并非终点,如何在法理情的协调统一中,既定分止争,又为亲情的修复留出可能,成为我必须重新思考的课题。

一次,孙锋庭长带我走进少年法庭,为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中的孩子做询问笔录。父母分开后,孩子对母亲产生明显抵触,父亲作为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母亲则依法提出变更抚养权。我原以为这只是一次常规的程序性询问,然而孙庭长接下来的做法,给了我深刻的触动。踏入圆桌室,他没有急于切入正题,而是放缓节奏,蹲下身子,用温和的语气陪孩子熟悉室内环境,轻声询问他的学习和兴趣,一点一点消解孩子眼中的紧张与拘谨。待孩子情绪平稳后,在征得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庭长选择与孩子单独沟通。他以贴近孩童认知的表达方式,耐心引导孩子说出自己的真实生活意愿和内心原因。整个过程中,庭长既认真倾听,不打断、不评判,又适时疏导,用孩子能理解的话语解释父母之爱的不同表达形式,努力减少父母分离对孩子造成的心理冲击,帮助他尝试理解母亲,化解抵触情绪。那一刻,法庭不再是冰冷的裁判场所,而成了一座沟通与疗愈的桥梁——既为后续的实质探望搭建根基,也为父母与子女的共同成长留出空间,尽力在孩子的爱护和教育上凝聚起新的合力。孙庭长这份细腻而坚定的司法柔情,既是在解孩子的心结,也解开了我心中对少年家事审判的诸多困惑。那一刻我更加笃定:法袍之下,当有一颗悲悯而温热的心。

沉淀:博观约取促成长

时光匆匆,一月有余。从旁听庭审时对案件细节的反复推敲,到整理卷宗时对裁判逻辑的仔细揣摩;从疑难案件研讨会上两地同仁各抒己见的思维碰撞,到基层实地走访中对社情民意的切身体察——兴庆法院始终以开放的姿态,向我敞开热忱的大门。各位前辈毫无保留地展示着他们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多面思维以及对司法事业的执着与热爱。每一次交流,都让我看见自身认知的局限,也看见专业成长的无限可能。而这份跨越山海的可贵同仁情谊,更是我此行最厚重的收获。

致远:山海同心续新章

济济人才,海海案卷。站在这段旅程的中途回望,我愈发珍惜余下的交流时光。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勤学善思、笃行不怠,把塞上大地的司法智慧与人文温情一点一滴沉淀于心,不负这场山海之约。来日归岗履职,我定将这份法理温情融入每一个案件、每一次调解,以赤诚之心践行为民初心,在闽宁协作的宏伟画卷上,继续书写属于我们法院人的动人故事。

(本文作者为赴宁夏法院交流学习干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卢晓雯)

 

撰稿:卢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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