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旺 刑事审判庭 副庭长
犹记得2022年1月26日,我手持宪法面向国徽庄严宣誓,自此成为了一名人民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每当我身着法袍端坐在法庭之上时,满心皆是敬畏。这种敬畏既来自对公平正义、法治权威的尊崇,也来自对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求索。案子办得愈多,对“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案件”的理解就愈深。法槌起落,罪责定夺,我常常叩问自己,手中的法槌到底为谁而敲?
从“刑罚的震慑”到“司法的温度”
“刑一而正百”,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是刑事司法的锋芒所向。在我审理的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中,两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全盘否认、百般辩解,辩护人亦提出了无罪意见。面对事实之争、法理之辩,做实做好“庭上见”至关重要。法庭之上,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对关键证据一证一质,对争议焦点充分辩论,也允许被告人“把话说完”,以此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中发挥出决定性作用。该案经一审作出有罪判决,二审维持原判,终使铤而走险、“毒”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为营造无毒清朗的社会环境贡献了一份微小助力。
以雷霆手段严惩严重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利亦是刑事司法的另一种面向。在我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件中,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有手语基础的律师为聋哑被告人提供辩护,并聘请手语专业老师担任手语翻译员到庭为其提供翻译,确保诉讼权利和庭审内容充分传达。法庭威严有形,法律教化无声,被告人最终当庭认罪服判并诚恳悔过,司法的温度在这一刻得以彰显。案子办结,我写下一首三行小诗:
法槌重重落下,
将正义砸进你心,
只愿此生不再因此重逢。
从“庄严庭审”到“生动课堂”
“只管判、不虑治,只重治标、忽略治本,案子只会越办越多。”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兴庆法院紧密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统筹庭审安排,将7件涉公职人员、企业内部员工职务犯罪类案件的庭审现场打造为法治教育“公开课”,并邀请党政机关、民营企业代表等千余人“零距离”观摩庭审,营造出浓厚的刑事震慑效果和普法宣传氛围。
在我主审并当庭宣判损害民营企业财产权益、蚕食民营企业发展动能的高某某职务侵占一案后,一位旁听庭审的银川市工商联干部专门与我交流了他的感受:“通过庄严的庭审,既看到了司法机关重拳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犯罪的决心和行动,又提醒我们要继续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护企、助企、惠企服务工作。”以司法公开塑造司法公信力,延伸审判职能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些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愿景,在此刻变得生动且具象。于是我便写道:
如何回应你的关切?
不必去说心中宏愿,
我把答案写进每一份判决。
从“一判了之”到“案结事了”
我时常思考,案头卷宗总不消除,质效指标紧追督促,刑事审判更容不得半点差错,在把案子稳妥办结之余,有没有必要再多做一点?在我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被告人依托商业保险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结合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被告人适用了缓刑。判决作出后,被害人家属便打来电话厉声质问:撞死了人凭什么判他缓刑?我随即安抚家属情绪,详细从交通肇事的过失犯罪属性、商业保险的托底意义以及轻缓判决的法律依据等方面,耐心对家属进行释法。在足足半个小时的通话后,被害人家属心中的怨气和困惑得以消解,最后留下一句“我们相信人民法院。”
在另一起因农村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中,在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时,被害人直言即便一分钱赔偿不拿,也要让被告人牢底坐穿。面对如此激烈的矛盾,依法对附民部分作出判决,案件大可一判了之,但乡里乡亲的两家邻居,恐怕就要此生结怨。合议庭先后三次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庭,讲尽法理、言尽道理、说尽情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被害人一次性拿到全额赔偿并谅解了被告人的行为,案件没有遗留顽固积怨。三次耗时的调解和一份冷峻的判决哪个效果更好?在法庭里双方互致歉意的一刻,早已有了答案。在审判工作中多做一点,便是对“如我在诉”的最好践行。许多时间就这样深埋在案件里,我心生感慨:
朝五晚九星月常伴,
仍将你的期许奉为初心,
回首不知多少个秋天。
从“明镜高堂”到“共享法庭”
自兴庆法院深化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全面加快“共享法庭”建设以来,我便担任了中山街道“共享法庭”法治指导员。刑事法官常常危坐庭上,而法治指导员则需俯身融入社区群众之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我在“共享法庭”内调解的一起涉幼儿健康权纠纷。在某幼儿园就读的吴某因在园内活动时不慎跌落造成胳膊骨折,园方为其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后监护人就营养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承担未能与园方达成一致,遂走进“共享法庭”,想听听法官怎么说。用一般标准来看,“共享法庭”受理的纠纷大概只能算作“小案”,争议事实简单,案涉标的不大,但当事人寻求帮助和指导的期望却尤为强烈。用群众朴素的话说,就是想来这里“要个说法”。
“共享法庭”虽小,却承载着群众满满的期许。“小案无小事、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能否将普惠优质的司法服务配送到人民群众家中,让他们以最低成本化解纠纷,对我们一线法官来说,虽不算作“压轴题”,但也考验“纯功夫”。调解过程中,我就当事人关心的赔偿协议内容、司法确认程序等关键问题给予了耐心的解答,最终促成双方签订协议,并当即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事虽小,但点滴汇聚方能塑造司法公信;力虽薄,也愿在“共享法庭”中营造一方清凉。调解工作结束后,返回单位时暮色浓重,我想到点滴的努力能够为这纷杂人间多添一份平静,成就感油然而生,便写下一首小诗:
法官勤入市,
小事不登堂,
愿你今生与公正为邻。
法治如歌,我们若是最忠诚的吟诵者,人民群众便是最公正的评判人。在尚且短暂却丰富的工作经历中,我深深感悟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是一个高居庙堂的口号,它的丰富意旨深刻地融汇于每一场庭审、每一次调解和每一份判决中。法槌为谁而敲?我愿用漫长时间和此生热爱作出回答。
撰稿:张林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