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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杏坛,“码”上通看丨开学第一课,让教育者先“充电”!

  

 

法润杏坛,“码”上通看

9月11日,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报告厅内座无虚席。兴庆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孙锋与副庭长刘益辰以“让教育者先受教”为主题,为来自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400余名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和德育主任,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讲座。本次活动由兴庆法院联合兴庆区教育局共同主办,并通过宁夏高院、宁夏法治报全媒体平台同步直播,实现全区师生、家长扫码即可观看,真正做到了普法宣传零距离、全覆盖。

“刑事+民事”双视角 筑牢校园法治防线

孙锋以“让教育者先受教-刑事篇”开启讲座。他强调,教育者——包括教师与家长——不仅是知识的传递者和终身学习的践行者,更应是“敬畏规范”的表率。在处理未成年人相关矛盾纠纷时,教育者须“先明确是非,再厘清责任”,实现从“掩盖问题”“模糊处理”到“勇于揭开”“不畏棘手”的理念转变。结合性侵害、聚众斗殴、抢劫、电信诈骗及校园欺凌等高发案例,他深入剖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提出“教育者应兼具法律思维与人文关怀”,倡导以“医生思维”洞察行为背后的家庭与社会成因,既要依法惩戒,更要注重教育挽救,将法治精神深度融入日常教学。

刘益辰则围绕“让教育者先受教-民事篇”,聚焦校园安全责任认定问题,通过“徐某某诉江苏某学校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及“吴某诉赵某、某中学侵权责任纠纷案”两起典型参考案例,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监护人责任与教育机构责任的认定规则。他指出,司法实践越来越重视裁判的导向功能,追求定分止争与公平公正的同时,也期待教育者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甚至日常口角时,能用爱心与公平对待每一个孩子,让他们在接受是非教育、对错教育的同时,也学会宽容与自省。

互动答疑+云端普法打样普法“新模板”

本次活动除现场参与者外,创新采用“云端普法”模式,通过线上直播让全区教师及家长在线观看。评论区互动热烈,留言点赞数千条,普法形式从线下延伸至线上,形成“1+N”辐射效应,实现更大范围的法治宣传教育覆盖。

作为兴庆法院“小志法学院”青少年普法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场讲座延续“让教育者先受教”的创新理念,获得在场教育工作者高度认同。一位德育主任表示:“这真是一场及时雨,让我们今后处理校园纠纷更有底气!”

讲座结束后,孙锋表示:“普法不是单向输出,更要激发教育者的‘法治内生力’,实现教育与成长的双向奔赴。”兴庆法院将继续深化“法治副校长”机制,联合教育部门开发“法治课程资源库”,推动“法治教育+心理健康+家校共育”多元融合,使“让教育者先受教”成为宁夏区域普法的一张特色文化名片,积极引导徘徊于违法犯罪边缘的未成年人回归正轨,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撰稿:刘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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