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一场盗窃犯罪案件的庭审在兴庆法院审判法庭内进行,迎来最高检和区市县(区)四级检察系统的10余名业务专家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4月10日,被告人杨某龙在银川市某酒店房间借住期间,趁被害人马某、马某雯熟睡之机,盗得二被害人手机两部,价值共计4105元。当日,杨某龙在银川市某手机店销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赃物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法庭现场庄重威严,庭审程序规范,充分展示了“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案件经审理后当庭宣判,以被告人杨某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杨某龙表示认罪服判。
“你作为一名零零后,要认真考虑一下该如何走好自己未来漫长的人生道路,真正做到迷途知返、改过自新。你如果能在今天做出正确的选择,都不算太晚。”庭审中,审判员结合被告人杨某龙的成长历程、犯罪经历等对其进行法庭教育,引导被告人知罪悔过、杜绝再犯,真正做到以法理惩戒,以情理感化。旁听庭审的业务专家对庭审的规范化水平和实质化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庭审是刑事诉讼的中心和重心。今年以来,兴庆法院刑事审判庭狠抓庭审实质化,着力打造模范庭审,确保刑事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定案证据质证在法庭、辩论意见发表于法庭,切实做到庭审实质化与庭审效率的双向平衡。
撰稿:张林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