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无责,为何赔偿还有我?这是许多无责驾驶员遭遇交通事故后的第一反应。兴庆法院近期受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翁某驾驶机动车追尾被告王某。交警部门认定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法院最终判决王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翁某的损失5000余元。这样的判决让王某很困惑,为什么无责还要赔偿?
下面,“兴·法速递”微课堂为您讲清交强险无责赔付那些事儿……
什么是无责赔付?无责赔付和有责赔付的区别是什么?
“无责赔付”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指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仍需在法定范围内向受害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责赔付是指在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承担次要以上责任(含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和全责)时,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无条件进行赔偿。
无责赔付和有责赔付的对象都是交通事故的受害方,包括对方机动车上人员、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交强险无责赔付是指没有事故责任的赔付,不是没有赔偿责任的赔付。
无责赔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无责赔付?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无责赔付: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当两辆或两辆以上机动车发生碰撞,其中一方被认定为无责任时,无责方的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但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损害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但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碰撞机动车的不适用无责赔付。
无责赔付包括哪些项目?限额是多少?钱由谁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无责赔付的基本原则是交强险先行赔付,被保险人无责时,交强险无责赔付赔偿限额最高为19900元,由保险公司承担,从交强险的保费池中支付。其中,
(1)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
(2)财产损失限额为100元,包括车辆维修费、衣服手机等物品损失等直接损失;
(3)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为18000元,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交强险无责赔付是无条件赔付吗?
“无责赔付”虽然叫做“无责”,但并不是无条件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应当考虑的基本前提就是无责方与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无责”并非“无条件”,如果发生的交通事故与机动车无关,机动车与事故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无责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无责赔付后,下一年保费会上涨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因此,无责赔付并不计入出险次数,不影响下一年度保费。
特别提醒各位车主和交通参与者,安全驾驶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在道路上没有绝对的“无责者”,遵守交通规则、保持高度警惕、配置充足保险,才是应对交通事故风险的根本之道。
撰稿:高广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