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兴庆区人民法院->新闻中心->法院资讯
小案不小办丨从"执手偕老"到"一别两宽",大新法庭妥善化解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

  

 

婚姻不仅是情感的归宿,更是责任与承诺的共同体。当夫妻双方能够相互理解、包容与支持时,这份契约便能历久弥新;而当感情出现裂痕时,理性协商、依法处理则成为保障双方权益的最佳选择。

近日,兴庆法院大新法庭审结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为这一理念提供了生动注脚。该案双方当事人不仅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更在判决当日主动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

案情回溯至2002年,丈夫谭某与妻子刘某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婚后初期,二人相敬如宾,刘某更是辞去工作专职相夫教子。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因沟通不畅导致矛盾积累,最终使这段维系二十余年的婚姻走向终结。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争议焦点集中在"家务补偿费"上。刘某主张自己为了照顾家庭而辞去工作,常年没有收入,除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外,希望谭某能够给予自己家务补偿费25万元。而谭某认为,多年来都是自己在外打拼挣钱,房产与存款的分割已对女方进行了补偿,不应当再承担额外费用。二人争执不下,最终未能调解成功。

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法官考虑到男方因工作原因对家庭照顾相对较少,女方对子女抚育、教育付出较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官最终根据双方实际情况以及家庭收入、开支水平等予以酌情考虑,支持男方向女方支付家务补偿费3万元,结合财产分割补偿款等款项,最终判令谭某支付刘某19万元。

这一判决既体现了法律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又兼顾了当事人的实际承受能力。判决书送达次日,谭某即通过法院全额支付了款项,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案的妥善处理,不仅彰显了司法裁判在婚姻家事纠纷中的衡平智慧,更启示我们:当婚姻无法维系时,理性面对、依法解决才是对双方最负责任的抉择。

 

撰稿:梁金宇

 

来源: 责任编辑:
☆ 兴庆区人民法院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兴庆区人民法院”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兴庆区人民法院,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庆区人民法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兴庆区人民法院)”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兴庆区人民法院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