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通报表扬了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2018年)以来反假货币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人民法院系统共有10个集体和20名个人被通报表扬,其中,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郭鹏获评“全国反假货币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荣耀时刻 喜报表彰
郭鹏同志自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直战斗在反假货币工作第一线,办案业绩突出、效果明显。
该同志审理的被告人张某堂运输、出售假币、被告人马某雄购买、出售假币案是近年来兴庆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唯一涉假货币案件,该案案情疑难复杂,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他坚持严把事实证据关,在被告人张某堂“零口供”且无直接证据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情况下,首先审查单个间接证据是否具备证明能力,再通过比对不同证据所含信息的内容同一或指向同一,将单一间接证据链接起来,形成相互支撑、协调一致的证明体系。并结合分析被告人辩解的内容是否合理、稳定,与办案机关对技侦证据进行多次研判,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克服各种不利因素,高质量审结该案,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实现了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郭鹏同志作为刑事审判业务骨干,坚持在刑事审判领域精耕细作,先后承办多起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复杂案件。同时,郭鹏同志积极投身普法宣传,利用法官“六进”、法治讲座等形式,向人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反假货币常识,促进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为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贡献力量。
撰稿:刑事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