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李某在装修自家阳台时,拆除了旧窗户后,却没有及时安装新窗户。恰逢天降大雪,融化的雪水从阳台灌入,导致楼下邻居王某房间地板、家具、墙面被浸泡。王某诉至兴庆法院,要求李某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李某表示自己也没有想到刚好遇到大雪,自己主观上没有故意,也不愿意破坏邻里感情,愿意向王某赔偿损失并立即安装自家阳台窗户。王某同意李某向其赔偿损失共计6000元,并对李某表示谅解。
类似案例
融洽的邻里关系,是大家的共同期望。社会的和谐发展,也离不开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可同住一栋楼、前后院、对面屋、楼上楼下,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磕绊。下面,通过一些真实案例,带您了解相邻权纠纷的那些事儿。
1.“空调外机扰民”案——某住户安装空调外机时未考虑噪音问题,导致外机运行时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邻居休息,经法院调解,该住户同意调整外机位置并采取降噪措施。
2.“私拉电线侵权”案——某住户从楼栋外墙的配电箱内引出电源供自家使用,但电线经过邻居家阳光房顶部,邻居认为此举给自己带来安全隐患,最终法院支持邻居诉讼请求,要求该住户拆除电线。
3.“摄像头侵犯隐私”案——某住户为了自家安全,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其邻居认为该住户安装摄像头的行为侵犯了自身隐私权,经法院判决,该住户拆除了安装在自家门口的摄像头。
相关知识
面对邻里纠纷,您还应当了解以下相关知识:
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证据意识:发生类似纠纷时,受损方应注意保留证据,例如现场照片、视频、损失清单、维修发票等,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
邻里之间应相互尊重、和睦相处,避免因小事引发矛盾。进行房屋装修、改造或者安装其他电器设备时,应注意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造成损害而陷入纠纷。如遇相邻纠纷,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寻求社区、街道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良好的邻里关系是社区和谐与幸福生活的基础。法官在此呼吁,希望每个人都能秉持相互尊重、友好沟通和互帮互助原则,为自己和他人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居住环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供稿:宋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