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制度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救济途径。2024年,兴庆法院以“解决问题”为办理执行异议案件的总思路,持续提升执行异议案件办理水平,扎实开展释法明理,从案件源头解决矛盾,坚决避免“一案结多案生”“案结事未了”的情况发生。全年受理各类执行异议案件842件,撤诉172件,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助推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庭后答疑解“三案”
在办理执行异议案件中,兴庆法院始终以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作为首要目标,综合运用调解、庭后答疑等各种方式避免后续衍生案件的产生。
王某与其子李小某申请执行张某一案中,在全额扣划张某应履行的36万元款项后,李小某的爷爷、奶奶提出执行异议,要求中止向王某母子发放执行款项。经过审查,原来王某母子申请执行的债权是李小某父亲李某生前出借的,李某去世后,母子俩作为继承人要求张某还款,但同样作为李某继承人的两位老人并未参与诉讼,在该案判决生效后,老两口就遗产纠纷起诉了儿媳和孙子,并提出执行异议。
在听证会中,积怨颇深的一家人对抗情绪强烈。庭后,法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调解,详细解释了继承相关法律规定,情理法理相结合“软化”双方之间的矛盾。经过多次沟通后,原本剑拔弩张的一家人情绪终于缓和,最终达成了和解。王某母子向老两口补偿9万元后,老两口当场撤回执行异议及遗产纠纷,王某母子申请执行案件也在同日全部执结,三起案件一次性圆满化解。
依法追加破“僵局”
兴庆法院充分发挥执行异议制度的救济功能,在依法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加大执行力度,丰富执行措施,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在张某与宁夏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宁夏某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作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一时间陷入僵局。执行法官通过调取工商信息,发现该公司系一人公司,张某据此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兴庆法院作出裁定追加该公司唯一股东林某某为该案被执行人,并对宁夏某公司不能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审结后,为了尽快实现张某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积极联系林某某,并释明其负有的履行义务和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沟通,林某某最终向张某履行了付款义务。
风险承诺阻“滥用”
为有效预防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滥用执行异议权利,进一步规范司法秩序,防止浪费司法资源,2024年,兴庆法院执行异议审查组详细梳理了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滥用执行异议权利的行为,发出460余份《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风险告知书》及《执行异议风险责任承诺书》,以促使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在行使异议权时更加审慎、理性。
在兴庆法院受理的李某与某工贸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冻结了该公司名下账户,该公司以执行依据生效前的实体事实为由提出书面执行异议。承办法官审查后认为,该异议并不属于执行异议的审查范围,但某工贸公司仍然要求审查执行异议案件。承办法官认为某工贸公司存在恶意拖延法院执行的行为,故向其告知其滥用执行异议需承担法律后果,并要求其签署《执行异议风险责任承诺书》,后某工贸公司自愿撤回执行异议案件。
执行异议制度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权利,也是推动执行工作公正高效的重要机制。接下来,兴庆法院将深挖案件争议症结,通过依法纠正执行行为、维护案外人合法权利、积极化解执行矛盾,切实发挥执行异议审查规范执行行为、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的司法功能,推进执行实施工作的开展,力促案结事了,高效化解矛盾纷争。
供稿:胡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