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需要母爱,同时也需要父爱。父母应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亲子陪伴,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及时了解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并给予帮助和支持,让孩子感受到被爱与保护,从而培养其积极乐观的心态,建立内心的安全感。在孩子遇到挫折时,有父母在身边安慰鼓励,孩子会更有勇气面对……”
1月14日,兴庆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指导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教育,陪伴孩子健康成长。
孩子犹如树苗,地稳肥厚才能枝繁叶茂。父母作为土壤,只顾个人喜好,未能及时处理好家庭矛盾这场“地震”,最终波及孩子,确属父母之过。2024年5月1日,张某、杨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后,张某将正在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杨某某带至外省朋友家居住,致使孩子长达半年处于失学状态。同时,承办法官经与杨某某交流发现,孩子其实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但父亲杨某在平时对孩子缺少陪伴,常令孩子感受不到父爱,极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依法向二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二人认真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并向二人讲明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可能会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法院通过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的形式,有效纠正监护人失职行为,引导家长“依法带娃”。
家事无小事,补好“依法带娃”这一课,需要全社会协调配合。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只是督促家庭监护责任落实的一小步,下一步,兴庆法院将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将能动司法理念贯穿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有爱的“蓝天”。
供稿:锁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