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兴庆法院启动“聚焦提质增效,聚力攻坚突破”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大新法庭始终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大力发扬“百日攻坚”精神,深入贯彻“调、立、审、执”一体化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执行”工作机制,主动将审判职能向后延伸,让“1+1>2”,跑出公平正义“加速度”。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在2022年5月26日至8月15日期间向被告供应了水暖建材,经双方结算,被告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7000余元一直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将案件诉至法院。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法官耐心释法说理,被告到庭表示愿意支付7000元以一次性解决双方争议,原告也表示同意。然而,履行期届满后,被告再次违约。最终,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开庭时被告拒不到庭,庭后仍要求延缓履行,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向被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和解建议书、传票等法律文书,要求被告即时履行。虽然被告在电话、微信中多次保证尽快履行义务,但其一直未付诸行动,甚至开始对法官保持沉默。执行系统查控显示被告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外地,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接下来,承办法官一边指导原告前往被告住所地查找被告下落,一边多次在执行系统中查询被告名下财产,但均无所获。10月9日上午,法官再次查询时,突然发现被告名下一银行账户内汇入一笔款项。法庭干警迅速行动,前往该开户行,顺利足额扣划了被告名下存款,并在当日发放给原告,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今年以来,兴庆法院大新法庭已通过“人民法庭+执行”的联动工作机制,促使110余件案件执前履行,总标的额130余万元。接下来,兴庆法院将继续依托法庭贴近基层的地域优势,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人民法庭+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不断提升审执工作质效。
供稿:林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