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中对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利进行了哪些明确的规定?对于备受关注的预付式消费,条例中有哪些具体内容?当纠纷发生时,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为更好地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兴庆法院联合银川市消费者协会,通过FM100.6银川交通音乐广播直播间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行答疑解惑。
直播中,银川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刘伟就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兴庆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路伟则介绍了预付式消费的相关法律事项,围绕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关店后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义务,能够要求经营者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讲解。
最后,路伟法官提醒广大听众,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应避免大额投入;充值时应要求经营者提供收据、发票等凭证,并核对其营业执照、公章等信息;必要时可通过企查查、企信宝等APP查询经营者的工商登记信息,以避免财产被不良经营者侵占。
兴庆法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始终关注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订单式”普法回应群众司法需求。通过普法与治理、审判相结合的模式,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积极探索与各职能、执法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合作,协同普法、合力治理,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供稿: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