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破产审判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进行,有效化解企业破产难题,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功能,营造更好的法治营商环境。6月7日下午,兴庆区人民法院与兴庆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破产程序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会签研讨会。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佘晓阳及第三检察部干警,兴庆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毛洪泉及民二庭干警参加。
研讨会上,毛洪泉对兴庆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佘晓阳就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破产案件审判监督工作具体措施及开展情况作了讲解。双方参会人员针对破产案件审判与监督工作现状及下一步工作部署进行了研讨交流,并对兴庆区管辖范围内的破产衍生案件基本案情、审判思路及类案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
最后,毛洪泉与佘晓阳代表两院签订了《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破产程序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法院、检察院在企业破产中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沟通协作的原则,建立法检两院企业破产程序合作联动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法院为防范和打击破产程序中的虚假诉讼应尽的审查义务,并对法院在破产案件和破产衍生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相关行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意见》的签署,标志着兴庆区法检系统对破产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达成了新的共识,为有效防范和打击虚假破产、破产程序中的虚假诉讼,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协作,依法高效审理破产案件提供了有力保障。兴庆法院将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切实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