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其关乎家庭的幸福安宁、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民族的兴旺发达。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全区法院近年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精心筛选出一批备受社会关注、为人民群众所关心且具价值引领示范意义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此举旨在向全社会昭示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鲜明态度与坚定立场,同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规则意识与法治观念,并提升其自我防范能力,进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优良的法治与社会环境。
其中,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有两篇案例入选。柴敏办理的“案例三:未成年子女网络打赏案——未成年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网络打赏行为无效”,该案例对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网络充值打赏行为效力予以否定,为监护人和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指导并提出要求,充分体现了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立场。刘益辰办理的“案例六:未成年人请求服务机构退还服务费案——未成年人未实际享受服务的,服务机构应退还下剩服务费”,此案例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未成年人实际享受部分服务的情况,支持服务机构向未成年人据实全额退还剩余服务费用,彰显了人民法院在继续性履行合同中对未成年人给予优先、倾斜保护的司法关怀与鲜明态度。
兴庆法院积极鼓励干警在案件办理中培育具有示范意义的庭审,发掘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撰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裁判文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培养、检验审判队伍的综合素质能力,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