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强调“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制度建设”,明确“执行难”问题要从源头治理开始。兴庆法院紧盯“源头”治理靶向攻坚,多措并举开展“执源”治理,推动构建裁判履行化解于未执。
以保促执,提升执行案件指标
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执行期限较长,积极落实诉前或诉中的保全程序对纠纷解决具有促进作用,诉前保全程序做好,纠纷就有利于在源头上化解。兴庆法院完善诉讼保全制度,提升诉前和诉中保全比例,今年以来保全完毕案件589件,保全金额达211955.62万元,保全案件数量和金额较去年同期稳步上升。同时,保全案件的增加同步提升了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缩短了办案时间,今年以来执行完毕率为24.12%,平均用时85.68天,较去年同期执行效率明显提升。
双擎驱动, 促使涉企案件即时履行
进一步发挥“共享法庭”在源头治理方面的功能作用,成立商事“共享法庭”,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协会联合构建高效快捷的商事纠纷化解机制。发挥商事调解组织在会员企业中的沟通协调能力,通过以物换物、协调货物交换等方式,在法律的框架内促使案件实质化解即时履行。仅20多天法庭已成功调解涉企纠纷案件27件,调解成功总标的654万余元,8起涉企业案件当场履行,实现诉源及执源的高效治理。
前端化解, 完善诉内治理新机制
坚持“立审执”分离的工作规则前端化解、一次化解目标,贯彻执行难综合治理导向。成立金融案件执行团队,以“1+1+1+N”模式细化节点管理,建立互助共享、高效执行的良性工作机制。通过探索建立“执前调解”机制,在强制执行前,对于案件标的不大、有履行意愿的当事人发放《执行和解建议书》9666份。将调解重点放在审判阶段以调解书结案的执行案件,去年全年达成执行和解案件2516件,执行完毕749件,今年以来达成执行和解案件2171件,执行完毕577件,执行和解与执行完毕案件数的有效上升,实现了让法院“减案”,让群众“获益”的效果。
奖惩并举,助推诚信体系建设
定期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活动5次,执行到位290余万元。严格落实财产报告制度,加大被执行人财产线上线下联动查控力度,充分运用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今年以来司法拘留137人,208人在拘留前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或执行完毕,向兴庆公安分局发放协查4次,协查人数169人,移送拒执罪5件。向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发放《涉嫌拘执犯罪预告书》61份,已有12起案件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履行标的260余万元。制定《关于在执行案件中建立自动履行机制推动源头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详细规定符合自动履行的行为、享有的权利等,分2批向自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39份,涉及56起案件,涉案标的总额近968余万元。
“执源”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和谐社会、诚信社会、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水平的必经之路。下一步,兴庆法院将继续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执源”治理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执源”治理从单一治理向多元化解、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