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兴庆区人民法院->新闻中心->法院资讯
讲好暖故事 弘扬正能量 传递好声音丨兴庆法院召开信息宣传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提升兴庆法院信息宣传工作水平,8月18日,兴庆法院召开信息宣传工作会议。会议邀请宁夏新闻媒体代表参与开展交流座谈,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及信息员40余人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宣传工作会议、区市宣传部长会议等有关精神,部门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在与媒体代表交流座谈中,与会记者对兴庆法院司法宣传的成果和努力予以肯定和鼓励,并就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给出了实质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过去三年,兴庆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立足审判职能,履行普法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法治精神,坚持将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展示法院工作成效、提升法院司法形象的重要抓手,依托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视频号等新闻媒体矩阵,多角度展现法院新形象,传递法治正能量。

      会议强调,司法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司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正确认识和把握形势这个前提,深挖审判资源宝藏,提升宣传实效,协同推进司法宣传工作出精彩、出亮点,不断提高法院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通过司法宣传“小阵地”释放现代化法院建设成果“大能量”。

      会议对进一步提升法院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作出要求。一要围绕中心需求,明确原则方向。要把自己的思想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努力让每一个稿件都有特色、有深度、有价值。要充分结合时事热点,在每个地方、每个领域去宣传、去包装、去报道具有时效性的司法故事。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优”,用好“两微一网”平台,坚持“文不过夜”“当天新闻当天发”的优良传统,加快形成“兴庆经验”。要提前严格把关,对主题、内容、标点、措辞等各个方面进行审核校对,确保司法声音的专业、公正、权威。

      二要加大实践力度,明确关键主线。要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融入信息宣传工作,做到决策部署指向哪里,宣传方向就朝向哪里;决策落实推进到哪里,宣传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要当好“局内人”、“好记者”,“置顶”百姓呼声,把镜头对准团结奋斗的人民,察实情、听实话、谋实招,广泛开展调研式、蹲点式采访,多反映热火朝天、干事创业的景象,看到喜人进展、积累发展信心。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时刻关注审执主业、多接触当事人、多参与综合治理,多下“及时雨”,不放“马后炮”,杜绝坐在办公室空想,将“办案-办公”有机结合,从而抓住重点、抓准问题。      

  三要紧扣司法需求,明确努力目标。坚持以“兴·青年”文化品牌为核心,进一步萃取精华、弘扬延展,打造更加丰富理论专栏和新媒体理论平台,创建兴庆法院文化标签。从下往上讲、从小往大讲,让枯燥的法条、严肃的法言法语、复杂的法律故事、说教式的理论阐述变得更接地气、更有“烟火气”、更易于感知。要根据网络特点优化内容供给,综合运用H5、长图、动漫、短视频、直播等可视化表达方式,促进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注重在选题策划、语言风格、表达方式上不断推陈出新。主动对标最高院、自治区高院、区市党委及《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发稿需求,构建多主体、多渠道的大外宣格局。      会议同时对强化自身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信息宣传工作队伍作出了安排部署。

      为提升法院干警信息宣传水平,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同日下午,兴庆法院邀请资深媒体记者为全体信息员作新闻宣传专题讲座。

      宁夏日报记者、宁夏作家协会副秘书张涛以《新闻,就在我身边》为题,结合自己丰富的新媒体宣传工作经验,从什么是新闻、怎么样写好新闻、如何捕捉新闻热点以及怎么样让普通的新闻变得生动起来等多个方面与大家作了分享。

      宁夏法治报新闻中心副主任马涛以《法院宣传和法院新闻宣传》为题,就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做好基层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展开学术讲解,并回答了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重点抓什么、怎么抓,怎样进一步培育法院干警的新闻宣传意识,增强新闻信息敏锐度等问题。

      讲座过程中,信息员们认真聆听、专心记录。通过本次宣传讲座,大家纷纷表示,两位媒体记者的授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为开展司法宣传工作,提升新闻宣传专业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会议最后强调,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落实、高效率推进,自觉做好实现兴庆法院现代化的参与者、记录者、推动者,一同传播法治信仰、凝聚人民力量、记录文化创新、见证伟大时代,奋力谱写新时代兴庆法院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崭新篇章!

来源: 责任编辑:
☆ 兴庆区人民法院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兴庆区人民法院”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兴庆区人民法院,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庆区人民法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兴庆区人民法院)”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兴庆区人民法院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