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我需要调一份我当年的离婚判决书,可以吗?”
“奶奶,当然可以了,不过您的离婚判决书年代比较久,调取档案所需时间可能较长,您坐下休息一下,等调好了我叫您。”
6月8日,兴庆区人民法院档案室迎来了一位步履蹒跚、白发苍苍的老年人。见状,档案室管理员张媛媛立刻上前搀扶这位老人坐下,并详细询问老人所查的案件详细信息。因年代久远,老人已无法想起自己离婚的具体年份,电子档案也无法查询。针对这些情况,张媛媛转换思路,通过询问对方子女的名字,离婚时子女的年龄,离婚当年发生的大事,对方的工作单位及住址等,大致得出双方离婚可能在1982年至1984年之间。经过查询档案系统库藏档案逐一翻阅查找,最终顺利为这位老人调取了离婚判决书。
6月23日,档案管理员杨诗华接待了一位76岁的老年人,说其需要调取一份案件判决书。杨诗华在与其沟通时发现,老人因为语言表述不清且带有方言口音,无法准确描述案件情况。为了解决老人的困难,杨诗华询问了其家属的电话号码并拨打电话联系,询问他们知晓的案件情况。经询问后得知,这份判决书可能在1970年至1975年之间。随后,杨诗华翻阅1970年至1975年五年间的档案纸质登记本,逐页查询当事人名字。最终,找出这份1972年的判决书,顺利解决了老人的需求。
为了方便老年人调取档案,兴庆区人民法院档案室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抓手,向来调档的老年人提供专用座椅、老花镜、放大镜等便民设施,并采取转换沟通方式、代为登记等措施,耐心沟通细心查找,切实解决老年人因案件年代久远、自身行动不便、沟通不便等问题而导致的调档困难,为群众提供更加贴心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