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案重提只为公正执法
兴庆区法院强化纪检监察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近日,我院通过深入开展审务政务督查及民事执行案件督察、开发信访接待投诉系统等工作,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对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动起了“真格”。
我院对民事执行案件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保证执行案件依法、顺利进行,及时发现并纠正执行中存在的因主观原因造成的无法执行、拖延执行等方面的问题,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至5月底,我院共进行民事执行案件督察26件,同时对检察机关发出司法建议的执行案件进行了复查。通过阅卷、回访申请执行人等方式,发现个别执行案件中仍存在未穷尽执行措施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目前,本院监察人员对已发现的4起因未穷尽执行措施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均已办结,并对原承办人予以经济处罚及进行书面通报。
执行督察组还随机抽取50件旧存执行案件开展执行,通过此举发现问题,规范执行。当事人杨某就是此次民事执行案件监督的受益人之一。
早在2009年,杨某便一纸诉状将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工资15733元。但当时的执行法官查询后发现该公司并无银行存款和房产登记信息,便对此案进行终结执行程序。督察人员在调取该案执行卷宗并调查后发现,某公司在其他银行仍有存款。最终,杨某拿到了1万多元的工资,原执行法官也受到了经济处罚。
为全面提升干警的工作作风建设,我院将原有的1名监察工作人员增至6名,督查小组每周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审务、政务督察工作。其中,当值督察带班领导和廉政监察员至少参与一次督察,并将审务、政务督察及巡查情况予以通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及所在部门予以扣分并作出经济处罚。目前,我院已开展40余次审务及政务督察,发出审务督查通报9期,处罚20人,政务督查通报10期,处罚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