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因钱生怨,法官巧用诉前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近几天,通贵乡八队小王的心情跟这三伏天一样火烧火燎的,但是经过大新法庭法官的劝解,小王的心情终于平静了下来。
惹小王上火的事很简单,却也让小王感到很尴尬。原来通贵乡八队的小王和小宋一直是关系很铁的朋友,去年小王因为手头紧向小宋借了一笔钱,可一直没有还。小宋着急之余又抹不开面子找小王要,不得已便以借车为由,将小王的车开走了。后来小王要用车便打电话给小宋,哪知小宋不接电话,到后来直接关机。去家里找人,小宋也避而不见。眼看自己的车快“失踪”半年了,心急火燎的小王来到了大新法庭,要求法院替自己追回车辆。
负责接待的法官见状,先劝小王一定要冷静处理,随后立即开始了诉前调解工作。由于小宋的电话关机,法官便利用午休时间到小宋家里及其爱人单位寻找小宋。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终于将小王和小宋约到了一起,在法官耐心劝解后,小宋承诺立刻归还小王的车辆,小王也答应按期给小宋还款。见到自己的爱车后,小王激动地说:“太感谢啦,其实我和小宋打官司就为出口气,今天在法官的调解下,我们这么多年的恩恩怨怨都说清楚了,我和小宋还是朋友!”至此,一起因钱生怨的矛盾通过法官在诉前调解就达到了“干戈化玉帛”的效果,不仅好友的感情得到了修复,也极大地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