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法治精神 构建法制社会
兴庆区法院被评为全区“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自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兴庆区法院将这一工作贯穿于司法活动始终,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为兴庆区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近期,兴庆区人民法院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评为全区“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在没走进来之前,对法院的印象还很模糊,通过这次法院开放日活动,我了解了法院的日常工作,也感受到了司法的庄严”。8月18日,来自宁夏大学的三十余位大学生和老师走进兴庆区法院,参观了法院的各项设施,并实地旁听了一起案件的庭审。兴庆区法院通过主动邀请人大、政协、机关单位、行业从业人员及普通群众进入法院,以参观、座谈、旁听庭审等形式,借助现场体验加深普法宣传效果,打造法院开放日品牌,在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争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不仅仅通过法院开放日将群众们“请进来”,兴庆区法院还积极地“走出去”。利用自治区高院配备的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结合“下基层”“法律十进”活动,深入工地、街道、商圈、乡镇、社区、学校、市场等地,以现场办案、巡回审判、快速执结、普法宣传等“走出去”的方式,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为了提供更加便民的司法服务,兴庆区法院设置社区法官,定期召开座谈会、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处理辖区矛盾纠纷。同时针对乡镇制定了下基层蹲点工作计划,在掌政镇、通贵乡设立巡回法庭服务点,聘请了36名司法联络员,主动协调、联合调解各类纠纷,日常开展法律宣传、法制讲座、矛盾调处、巡回审判等工作,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
兴庆区法院在“六五”普法工作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沉下身”的方式不断更新普法宣传手段,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为建设开放、和谐、富裕、美丽兴庆区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