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老龄办、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在全区联合开展了“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各地、各部门层层推荐,经“宁夏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兴庆区法院被评为“自治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以爱为先,尊老为重。兴庆区法院一直积极探索老年法律维权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坚持以“四心”服务来做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为老年人提供优质、贴心的法律服务。通过热心接待老年人来访,细心了解老年人诉求,耐心做好老年人思想工作,公心处理涉老年人案件,注重优先调解涉老年人疑难复杂案件,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涉老案件予以优先办理。2015年,共审理涉及老年人的赡养、继承案件50件,离婚案件90余件,共执结涉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120余件,标的800余万元,共减缓免老年当事人诉讼费2.1万余元,发放执行救助款6.4万余元。
在荣誉面前,兴庆区法院院长姜戈表示,该院将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政策,继续加强老年人法律维权工作,优化为老服务环境,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帮助解决老年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切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增强老年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风尚。
撰稿人:王宏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