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法院展开大讨论以理论先行指导建设工程领域民工权益保障问题
如何切实有效维护违法分包工程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日,我院邀请自治区高院、银川市中院、石嘴山中院、大武口法院等兄弟法院以及劳动法、建设工程领域专家学者就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问题及矿山企业违法分包后产生的职业病患者劳动关系确认及赔偿责任主体问题召开研讨会。
近年来随着建筑、矿山企业违法分包情况日益增多,由此产生了许多与农民工维权相关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违法分包工程中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如何确认?劳动关系认定应有什么标准?农民工在矿山等特殊行业劳作导致的职业病后,违法分包的矿山企业级建筑企业是否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以上问题在立法上的缺失日益凸显,因此,我院劳动纠纷合议庭法官刚将典型案例抛出,就引起了与会人员的热烈讨论。我院刘晓莉专委提出,在违法分包过程中,建设工程承包方虽无法律明文规定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但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说,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上必须让其承担应有的、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法律责任,不应以法律空白为理由让其逃避责任,该观点得到了与会者一致认可。通过一下午的激烈争论,如何维护违法分包工程中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得到了各方专业、明确的建议,会议效果收到与会领导及学术专家的一致肯定。
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对规范建筑、矿山企业用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引导作用,展现了法院面对审判环节中所涉专业性问题不凭想象、不凭臆断,主动提升审判水平的积极态度,是新时期我院建设专业化、学术化审判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
撰稿人:范秀利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