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人的想象里,法庭是庄严肃穆的,法官口中所言是普通人难以完全理解的法言法语。然而,在兴庆法院大新法庭,有这样一位法官,她坚持用最朴素的百姓语言审理案件、释法说理。她的判决,不仅于法有据,更追求让原被告双方心服口服。她,就是被当地群众亲切称为“贴心法官”的鲁璐。
公正的底色:用“朴素价值观”直抵人心
“我用朴素的价值观做出的判决,当事人一般都很满意。”这是鲁璐法官常挂在嘴边的话。
她口中的“朴素”,并非知识的简化,而是一种“穿透表象,直抵核心”的洞察力。在她看来,法律条文是裁判的基石,但每一个案件背后,都交织着复杂的人情、伦理与现实纠葛。若不能让当事人真正理解和信服,判决就难以实现“案结事了”。
大新法庭地处城郊乡镇,受理的案件多为婚姻家事、劳务与民间借贷纠纷。在这里,乡亲们文化程度不一,诉讼标的也往往不大,释法说理间更讲究“接地气”。也正因如此,将抽象的法律规定转化为生活中的常情常理,便成了鲁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硬功夫”。
在一起邻里宅基地纠纷中,双方为了一寸之地争执不下。她没有直接引用生硬的法条,而是这样劝解:“老话常说,‘邻里好,赛金宝’。你们两家的地界就像一双筷子,分开来各有各的用,合起来才能夹起菜。争这一寸地,伤的是祖辈传下来的和气啊!”一番朴实的话语,让原本面红耳赤的当事人陷入沉思,最终握手言和。
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时,双方律师就某个条款的语义争论不休。鲁璐沉思片刻,问了一个看似简单却直指核心的问题:“回想签合同那天,你们双方究竟想做成一件什么事?现在这个结果,是当初你们任何一方想要的吗?”这个问题,瞬间超越了文字游戏,回到了契约最根本的“意思表示”和“诚实信用”原则。法律的精密推理,是为了无限逼近客观真实,而鲁璐用朴素的常识直抵事实的核心。
调解的艺术:法理情交融的智慧
“让对簿公堂的双方最终能握手言和,绝非‘和稀泥’式的妥协。”鲁璐的调解,是建立在精准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基础上的彻底解纷。她注重倾听,善于找准争议焦点,再用群众认同的方式分析是非曲直。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为子女抚养权僵持不下。鲁璐没有急于判决,而是先俯身询问孩子:“爸爸妈妈分开后,你想星期几见爸爸,星期几见妈妈呀?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和阿姨说。”随后,她转向情绪对立的双方:“你们选择分开是寻求各自的解脱,但无形中给孩子带来了伤害。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可能把这份伤害降到最低,最大程度保证孩子健康成长。你们不再是夫妻,但永远是孩子的父母,这份爱的责任不会因为分开而改变。”一席话,触动了父母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双方冷静下来,最终平静地接受了调解方案。
优异的审判业绩恰好印证了鲁璐的恪尽职守、一心为民——2025年1-10月,她收案663件,结案514件,结案率77.53%。更值得一提的是,其中调解成功227件,撤诉157件,调撤率高达74.7%。这意味着,近四分之三的案件在她手上实现了矛盾实质性化解,她也因此成为院内审判质效红榜的“常客”。“调解能手”等荣誉背后,是鲁璐用朴素的语言和真挚的情感,在庄严的法律与普通群众之间,搭建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悄然消弭了人们对司法的神秘感与距离感。
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法官的专业素养,不仅体现在对法条的精通上,更体现在将法条转化为生活智慧、被人民所理解和接受的能力。用朴素语言守护公正,让司法既有刚性力度又不失人性温度,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在鲁璐身上,我们看到了基层法官最可贵的为民情怀与司法智慧——法槌起落间,藏着万家忧乐;方言俚语中,透着法治光芒。
 
撰稿:鲁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