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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的“黄金48小时”

  

紧急救援中有着“黄金48小时”这一说,指的是48小时内救援存活几率较高。而法院执行也出现了“黄金48小时”,仅仅48小时内,兴庆区法院就执结了一起标的额达140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及时高效的执行,为兴庆区法院今年的执行工作开局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12日,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兴庆区法院立案受理了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宁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当事人当天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并向法院反映,该银行账户内有140万元,如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随时有可能被当事人转移,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仅得不到有效保障,法院生效判决也将沦为一纸空文。鉴于该案情况比较紧急,执行法官拿到卷宗后,便立即核查被执行人信息,同时着手制作冻结扣划法律文书,并利用法院特快专递向被执行人邮寄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手续齐全后便马上赶往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开户行扣划存款。由于执行及时,当天中午12点就将该案全部执行款扣划至法院指定账户,截至1312点,该案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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