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居民旅游消费水平的提高,境外游项目火热,但因境外游存在出行风险大、项目收费高等因素,所引发的旅游合同纠纷也日渐增多,消费者在与旅行社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多会选择民事诉讼的途径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近日,兴庆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典型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12月,消费者张某与宁夏某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单项业务委托合同》,约定张某及同行五人报名参加2018年马尔代夫港丽岛旅游项目,费用共计22万余元。2018年2月,马尔代夫安全局势发生变化,出境旅游存在安全隐患,张某遂要求与该旅行社解除合同并返还全部预交费用,但旅行社一直未明确予以答复。后马尔代夫总统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但该旅行社仍要求张某等人继续依约前往马尔代夫旅行,否则不予返还已收费用。张某认为马尔代夫政变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消费者不可能冒着生命危险继续履行旅游合同,故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5日,我国外交部和驻马尔代夫大使馆发布关于“提醒中国公民谨慎前往马尔代夫”的公告,公告称2018年2月1日,马尔代夫首都马累发生大规模集会活动。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马尔代夫使馆提醒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当地局势,近期谨慎前往马尔代夫。2018年2月6日,我国旅游局发布关于“提醒中国游客近期暂勿前往马尔代夫旅游”的公告,公告称近期马尔代夫首都马累发生大规模集会活动,马国家已经进入紧急状态,旅游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国家旅游局提示国内旅行社暂停组织赴马旅游,提醒中国游客密切关注当地局势,近期暂勿赴马旅游。
主审法官认为,消费者出行旅游的目的在于愉悦身心,出行安全是游客决定是否出行需要考虑的最基本的因素。根据我国外交部和驻马尔代夫大使馆及我国旅游局发布的相关公告,马尔代夫首都马累发生的大规模集会活动对游客的出行安全构成了威胁,上述事件构成不可抗力,致使消费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张某要求解除与旅行社签订的《出境旅游单项业务委托合同》并退还全部费用,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最终,该旅行社依据法院判决向张某等人退还了全部22万余元旅游款,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法律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坚实盾牌,作为消费者,提升维权意识,善用诉讼途径,乃是保障其自身权益的优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