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庆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主张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诊断失误、采取治疗行为不当导致原告亲属死亡,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院受理案件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将证据固定,为高效解决该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委托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后在医调委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于2018年9月12日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撤回此次诉讼。至此,该医疗损害纠纷在医调委的协助下得到了高效及时的化解,遏制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双方当事人对处理效率非常满意。
近年来随着医患矛盾的加深、加剧,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自2013年至今,兴庆区人民法院确认医疗纠纷司法确认案件达644件。该院大量的医疗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处理完结,少数进入诉讼的医疗纠纷案件经人民法院委托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后也得到了圆满快速的处置。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也有利于化解案件的社会风险,从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形成了“有纠纷,先调解”的医疗纠纷处理格局,有力地缓解了人民法院的办案压力,医疗纠纷案件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效果明显。今年七月,该院因医疗纠纷审判工作成效突出,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等九部委联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