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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腹才华走向邪路 充当黑客不当牟利

  

 

近日,兴庆区人民法院未成年庭受理了一起“黑客”案件。该案也是近年来受理的首起关于破坏计算机网络信息的犯罪案件。

该案的二被告人马某某与王某某均是未满十七周岁的未成年人,二人虽初中辍学,但是酷爱网络,且自行学习了网络相关技术,水平高超。20179月至10月,二被告人与一境外网友相识,该网友告知二被告人若帮助其进行一项网络服务,则可获利三万元。二被告人按照该网友要求,通过QQ号将一“水泊梁山旅游网”进行篡改,当人们点击该旅游网页时,则会自动跳转到一赌博网页——“北京赛车网”进行网络赌博。

该案二被告人归案后,十分后悔。他们表示,起初并不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仅以为是单纯的网络操作,以网络服务获得报酬而已。殊不知正是由于他们的无知,走向了犯罪道路。最终被告人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互联网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友聊天、娱乐休闲的重要途径,青少年成为互联网的主要使用者和受益者,但是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同时也带来了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新问题,这起网络犯罪的案件,应该引起人们的深深反思,要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互联网,合理使用互联网,让网络成为青少年学习和生活的良师益友,促进青少年在信息时代和网络环境中健康成长。 此外,由于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必须由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才可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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