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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建立流动廉政监察员周巡查制度

  

我院建立流动廉政监察员周巡查制度

 

为扎实推进“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我院建立流动廉政监察员周巡查制度,规定每个庭室选任三名干警担任流动廉政监察员,以流动监督的形式,每月对本庭室干警工作作风、遵章守纪等情况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汇报。

该制度规定,流动廉政监察员巡查时需检查:干警上班着装是否符合要求;庭审中法官言行举止是否文明规范;审判工作人员的态度是否和蔼可亲、工作作风是否严谨认真;窗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是否热情周;办公场所是否干净整洁等20种现象。流动廉政监察员每周向庭室负责人及监察室汇报本周的巡查情况及并提出整改、落实意见,每季度轮换一次。监察室专职廉政监察员每周对各庭室至少检查三次,如发现各部门干警有上述20种现象的,依照相关规定对流动廉政监察员与责任人进行同等的问责。

通过建立流动监察员巡查制度,以部门内部监督为第一关、纪检监察部门督查为第二关,及时查找和整改法官在纪律作风、职业道德、群众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内控机制,实现对干警司法作风建设的常抓细管,督促干警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最终形成提高全院干警思想认识,转变司法作风的法院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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