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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果香正浓 法庭开进果园

  

我院快速办结18件因买卖苹果引起的民事纠纷

 

“这是干啥呢?”“开庭,老刘卖苹果的案子今天法院来开庭来咯!”“走,看看去。”当地几个果农把一辆停在兴庆区河东园艺生态中心果园外的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围住,探着头想看看兴庆区法院的法官到底怎么断这起因为买卖苹果引发的官司。

8月12日下午,我院大新法庭来了14名果农,一问全是因为在2011年将苹果卖给个体户程某而程某过期不给钱,才到法院起诉的。现在又到了水果收获的季节,想想自己种了半年水果,如果重蹈覆辙卖了苹果收不回钱可怎么办?想着自己这几年找程某要钱几次都没成功,几名果农急得嘴边都上火起了泡,他们希望法院能帮帮自己。见此,办案法官为尽快办结涉农案件,主动联系程某,当天在法官的主持下程某与14名果农坐到一起,程某表示只是因为手头紧拿不出那么多钱才拖欠了果农的货款,双方协商后程某承诺在9月12日前将苹果款给大家,由于人数多,要一一核定买卖数量和金额,双方到晚上10点才签订完调解协议。得知程某愿意给钱的消息后,13日上午另外4名把苹果卖给程某的果农也来到大新法庭,希望法院能够主持调解。经过法官的协调,程某又来到大新法庭,除1名原告当时不在银川,另外3人当场与程某达成调解协议。为了方便当事人,不误收获农时,法官通知这唯一一位还没与程某见上面的原告刘某19日上午在河东园艺生态中心果园旁边开庭。

19日上午10点,经过简易程序审理,在便民服务流动法庭上刘某与程某达成协议,程某承诺在9月12日前将拖欠刘某的3千多元苹果款给付完毕。办案法官还当场给18名果农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并说明了相关注意事项。至此,涉及18名果农,标的达34万元的系列买卖纠纷案件仅用8天时间全部办结。

 

                                              撰稿人:路继荣、陈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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